嘉化能源:北京海潤天叡律師事務所關於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的法律意
(一) 公司於 2018 年 7月 2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回購工作相關事宜的議案》《關於召開 2018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份回購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補充規定》《回購指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董事會會議表決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2)公司本次股份回購的實施,有利於增強投資者信心,保護廣大股東利益;(3)公司儗用於回購公司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土城當舖,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50,美甲教學,000萬元,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1元/股的條件下,預計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454.5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31%。根据本次回購方案,回購資金將在回購期內擇機支付,具有一定彈性。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龜山通馬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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