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發布公告限制2款食品原料使用
2017年7月13日,台灣地域“食藥署”公布卫授食字第1061300712号通知布告,制订食物原料“鸡冠萃取物(含透明质酸钠)”、“風行链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质酸钠)”的利用限定,以便确保消费者食用平安及有用辦理非傳统性食物原料。该通知布告内容包含规范風行链球菌發酵物于制造治療哮喘咳嗽,時可以使用的風行链球菌菌種类型、鸡冠小孩矮小怎麼辦,萃取物及風行链球菌發酵物制造方法與规格,并划定其逐日利用量為80毫克如下。凡經查获利用食物原料鸡冠萃取物(含透明质酸钠)及風行链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质酸钠)不合适前夾扇推薦,述划定者,将依食物平安卫生辦理法第48条開眼尾手術,划定,經期限更正,届期不更正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如下罚款。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