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賣有毒“減肥藥” 嫌疑人被判五年半 罰金百萬
原標題:朋侪圈買來的“減肥藥”,吃完進了醫院近日,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块儿微信朋侪圈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藥的案件,相關嫌疑人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2萬元﹔最低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吃了朋侪圈買的減肥藥
頭暈、口干還睡不著覺
小玲在微信朋侪圈看到有人賣減肥藥,於是就買了五瓶試試。“她宣傳說结果很好,一吃就見效,價格也廉价,390元一盒。”小玲服用后減肥结果沒看到几多,反而出現了心悸、吃不下飯、口干及月經紊亂等副感化。“我去醫院找中醫看了下,說我是腎陽虛、怒火旺,血檢為糖代謝紊亂、內排泄失調。”察覺到減肥藥可能有問題,小玲不敢再吃了。
同樣在朋侪圈購買減肥藥的還有小婷,她買了一盒試用裝吃后,覺得结果還行,就又買了幾盒給本身的媽媽、蜜斯妹們。結果沒過幾天,大师都反应出現了頭暈、口干等副感化。“本來我以為只是我一個有反應,結果我蜜斯妹吃了后,一夜睡不著。并且隻要一不吃藥,體重立馬就反彈回來。”
不止小玲和小婷,自2017年以來至2018年上半年,前后有多位市民反应,在微信朋侪圈購買到一種副感化嚴重的減肥藥。
減肥藥中含有多種不法添加劑
3名嫌疑人被判刑
經公安機關調查,小玲等人的減肥藥都是從盛某手中購買的,此中含有法令規定制止在食物中添加的西布曲明、呋塞米、酚酞成份。而盛某地点在的“微商團隊”以章某為首,從2016年至2018年間,團隊銷售金額達幾十萬元。
經查,自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章某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省安吉縣等地栖身期間,前后從被告人郭某及胡某(另案處理)等人處,通過屡次低價購買無品牌、無認証、無正規包裝的減肥膠囊,后通過微信朋侪圈加價出售給别人。
而被告人盛某,原來是從被告人郭某處購買上述減肥膠囊用於出售,自2017年起成為被告人章某的下家,從章某處購買上述減肥膠囊通過網絡买卖加價出售給别人。此中章某自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間,銷售金額達456000元﹔郭某自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間,銷售給章某、盛某的金額共計達49215元﹔盛某自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共計從章某、郭某處購買金額達28856元的減肥膠囊用於加價出售。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郭某、盛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物原料的食物,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物罪,依法應分別究查刑事責任,此中被告人章某屬情節嚴重。
經法院判決,被告人章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2萬元﹔被告人郭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盛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比年來,“減肥”一詞在老苍生,特别是女性群體中被越來越多说起。可是在減肥眼前,大师都要“擦亮眼睛”、连结理智。法院提示廣大愛美男性:減肥瘦身需謹慎,连结理智是首位﹔借助外力不成取,少吃多動是關鍵﹔以瘦為美雖潮水,康健身體更首要。(記者 楊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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